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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 取消户籍限制

作者:网络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3日
    近日,德城区人社局对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扩大了贷款人员范围、提高了贷款额度、取消了户籍限制,同时业务办理实现基层下沉。本次调整政策,意在能够鼓励和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城乡妇女等自主创业,进而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本次政策调整,首先扩大了人员范围和准入范围。人员范围由原来单一的妇女主体扩展为面向符合条件的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及城乡妇女等从事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员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
    在准入范围方面,也扩大到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其中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还需满足: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扩大担保贷款规模。2014年度区级担保基金规模由原来的100万元扩大到400万元,并向上争取担保基金份额600万元,担保基金规模已达1000万元,能够进行担保贷款规模达5000万元。
    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对安置人员多、扶持带动就业效果好,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经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同意,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上不再贴息。
    同时,此次还取消了贷款申请户籍限制。凡在德城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此外,德城区小额担保贷款还实现了业务办理向基层下沉。目前,小额担保业务初审手续全部实现在镇(街)人社所办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向镇(街)人社所提交申请。